“放了他,我们就让你活着离开这里,不然就是死路一条。你🅐🅫可以杀🍍了🄼🂸他,可是你也别想活着离开。”
“出去,你们都给我出去,不🜢🜦要逼我杀了他。”
“好,我们出去,但是你得放松一点……”
梅林森没有放下武器,显然他不会空🗻♌着手离开这个房间。只是,他往后退了🜈一步,把对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自己身上。
李💞承志🔼没有错过这个机会,他🜢🜦早就瞄准了目标。
那名墨西哥情报人员很有经验,一直藏在目标后🈓面,因此李承志无法在不伤害目标的情况下将其击毙。只是,墨西哥情报人员忽略了一点,即他把手枪顶😍⛰🞄在目标的太阳穴上,让手枪与持枪的右手暴露在李承志的枪口面前。
李承志接受过解救人质的训练,在这种情况下,他有两个选择,一是像匪徒持枪的手开火,二是向枪支射🗬🞫🗆击。
当然🐐,只要条件允许,就应该尽量选择前者😎⛴🞩。
主要就是,枪支🙐在被🄲🁣🇫枪弹击中的时候有可能走火,也就有可能🅐🅫伤害到人质。
只不过,向匪徒持枪的手开火必须具备几个条件。比如,匪徒的手🐋指没有压在枪支的扳机上。
显然。这个条件并不具备。
墨西🐐哥情报人员很紧张,手指一直压在扳机上。如果朝他的右手开火,就算打断了他的右手,断掉的肢体也很有可能在条件反射下扣动扳机。
李承志已经做出权衡,他只能向那只手枪开😎⛴🞩火。
距离🐐只有几米,枪械性能对🀿🂣射击精度的影响微乎其微,李承志🅐🅫有信心把子弹射到离瞄准点一厘米的范围之内。
梅林森设法引开墨西哥情报人员的注意力时。李承💸🖩志已经💈🏹🟁把突击步枪🍍调到单发状态。
机会转瞬即逝,根本不容李承志犹豫。
梅林森往后退第二步的时候,李承志扣下了扳机。枪弹以每秒七百多米的速度射出。只用了不到百分之一秒就击中了墨西哥情报人员的手枪,而且🁢🚐就射在瞄准部位上,即手枪扳机护框的前上方。因为命中部位在套筒与下机匣的结合出。所以步枪枪弹向下弹开,手枪则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变形,并且让枪口向人质后方偏转。即便墨西哥情报人员扣下扳机,也肯定无法射出子弹。
几乎同时,梅林森也开枪了。
他瞄准的不是墨西哥情报人员,而是人质的左🕜腿。子弹打在人质的左侧大腿上,让人质向左侧倾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