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他看到这篇稿子的时候,他明白了,黎夏是一个十分有思想深度的人。
这篇稿子里,借由主角的经历,写出目前社会的现状引人深思,最后的结尾,还让人对将来展望。
黎夏也是穿过来之后,了解了这个年代的国情,便提笔写了篇稿子。
她自己也挺满意这篇稿子的,不过见顾卫城这样,还是有些好笑:“也没你说的那么好。”
“不,真的很好。”顾卫城说道,“我明天就去跟组织部的人说,你完全可以胜任广播站宣传部的工作。”
说实话,他媳妇儿能去广播站宣传部,都是广播站赚了。
要不是部队宣传部只招大学生,他觉得他媳妇儿连部队宣传部都去得!
第三天早上,黎夏早早起床收拾自己。
她没有穿去市里买的布拉吉,而是穿了一套白衬衫配绿军裤,脚下是现在流行的胶鞋。
这样显得正式一些,而且精神面貌很不错,布拉吉虽然好看,但不太适合‘面试’的时候穿。
顾卫城打了早饭回来,一家人聚在一起吃早饭。
“等下要不要陪你一起去?”
“你早上不用去部队?不是要操练吗?”黎夏问道。
顾卫城道:“有老胡在,我晚一点去也没什么事。”
黎夏笑了一下,揶揄道:“怎么啦?担心我啊?没事的,你不用担心我,就是去面试一下而已。”
她大学毕业以后找工作时参加了好几家公司的面试呢,早就锻炼出来了,不至于怯场。
顾卫城的心思被戳中,但不承认:“没有的事,就是怕你不熟悉路,你没事就行。”
“我跟陶嫂子去赶集的时候,看到过广播站,知道在哪里,你放心吧。”黎夏朝顾卫城绽放一个笑容。
“但顾团长关心妻子的行为值得表扬,口头嘉奖一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