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唐小说网>仙侠小说>不负韶华 > 1250:双方都觉得自己赚麻了!
    嘿嘿,让利给公司,闻樱还是能分钱的。

    既是原著作者又是影视公司股东就是这么爽。当初要是不把一千万拿来入股天骄,而是急吼吼买下魔都海景房,哪能像现在这样一本书翻来覆去赚几遍钱嘛!

    闻樱忽然大方了,袁凤荟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天骄一开始和湘省卫视签《公主的新衣》时就保留了网络播放权。

    闻樱好像一直很在意这点。

    现在个人电脑逐渐普及,不仅是台式电脑,很多白领和大学生都用上了笔记本电脑。电脑普及了,上网的网民自然变多了,确实有不少人选择在电脑上看剧。

    但网络播放权有那么值钱吗?

    靠广告?

    还是付费。

    付费的话,一部剧花几块钱,不知道有没有人愿意购买。

    在电脑上看剧受网速和设备的限制,画质还是太差了,没有电视机荧幕清晰。电影的观影体验就更差了,网上充斥着各种盗版电影,也就看个故事情节,哪能展现电影美学?更别提有电脑特效的电影了,不到电影院观影,根本看不出效果!

    袁凤荟对娱乐圈很了解,能和各种圈内势力博弈,但袁凤荟无法预知未来。

    也就短短几年功夫,袁凤荟觉得不能跨越的障碍都被跨越了。

    网速快了,设备更新了,网上平台搞正版收费了!

    闻樱偷笑,袁凤荟心想:小狐狸可能知道点什么消息捂死了不肯说。哼,不说就不说,以后得把公司制作剧集的网络播放权盯得更紧些才行!

    袁凤荟以天骄总监身份和闻樱谈完了合同,又以闻樱经纪人身份帮忙签合同,这身份切换的属实顺滑。

    闻樱把《少年偶像》的影视改编权卖给了天骄,她本人是一毛钱现钱都没见着,不过没关系,这笔钱闻樱早晚能拿到。

    把改编权卖给自己入股的影视公司还有个好处:计算改编收益时没法作假!

    这份协议签得很顺利,双方都觉得自己赚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