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交手数合,又同时舍了大槊,双手持刀攻杀在一块。

    许破奴所持是标准的大刀,其人又力道无穷,虽出身平民,但自幼搏杀,未从名师,都是战场上练就的杀人术。

    没有章法,也无需章法;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,搏杀已成了一种本能。

    就如森林中走出的猛虎,杀人那是烙印在血肉中的本领了。

    周汉所持之刀造型颇为古怪,介于环首刀和大刀之间,整体呈青色。

    此刀名吞吴,为太祖皇帝征战天下时所用。

    往后历代皇嗣中,若有战功卓著者,可暂授此刀杀敌。

    因常年染血,刀锋部位沁成了黑红色。

    而周汉也天生神勇,自幼从名师,号称皇族之中武勇第一人。

    两人你来我往,厮杀二三十回合。

    当!

    两口刀再次交击在一块。

    火星迸溅中,许破奴手中大刀被砍出一个更深的缺口。

    他眼中闪过一抹惊色,继而化作贪婪,哈喇子都要流了出来:“真是好刀啊。”

    “好刀可砍贼头!”

    周汉目光森然,带着一抹疯狂!

    随着交战深入,看到敌人营盘如此布置后,对于事实他已有数了。

    唯一赢得希望,便是踏碎此营、斩杀此人!

    刀锋如波涛一般连绵不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