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了想,最后用宝蓝色的线在荷包上绣了个“翊”字。

    待改日去镇上买一条宝蓝色的穗子,装上去,大抵会更像那么回事了。

    今夜先给某人瞧瞧,希望他能忘了裤子那桩糗事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午后,县城,茶楼包间。

    陆问风将寻到的两杀手引荐给傅明赫瞧:“你看这两人,够魁梧,够彪悍吧?”

    瞧着眼前的两人身形魁梧,面容凶神恶煞的,傅明赫不禁颔首:“瞧着是不错,不知有无真本事?”

    两人挥拳,踢腿,颇有本事。

    陆问风道:“你看这架式,自然是真本事,明赫兄有无兴趣去乡下瞧他们的身手?”

    傅明赫问:“你的意思是今日白天就动手?”

    陆问风压低声:“我早就想动手了,既然寻到了人,那就早些动手。”微顿下,问,“莫非明赫兄的意思是晚上动手?”

    傅明赫思忖半晌,道:“他住在乡下地方,晚上不出门,不出门便没机会。”

    陆问风一拍桌子:“择日不如撞日,就今日,等他下学归家时,在路上动手。如此一来,无人会发现。”

    傅明赫笑了:“真想亲眼看他被敲了脑袋。”

    “这有何难?咱们一道去,远远瞧着就成。”

    两人商议好,出了茶楼登上了马车。

    两杀手骑马跟在车后。

    车上,陆问风吹嘘:“不瞒明赫兄,后头那两人是杀人不眨眼的货色。”

    傅明赫颔首:“看出来了,脸上有杀气。”